关于组织河南省第二次公路桥梁养护工程师培训和考核的通知
| 关于组织河南省第二次公路桥梁养护工程师培训和考核的通知 |
豫交质[2009]54号
各省辖市、扩权县(市)交通局,厅直有关单位,各高速公路路段运营管理公司:
为加强和规范我省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提高桥梁养护工程师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保障桥梁运行安全和公路畅通,根据原交通部《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有关要求,省厅决定对全省公路桥梁养护管理技术人员进行第二次培训考核,本次培训将分批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培训范围
各省辖市交通局每单位1人;各省辖市农村公路管理处每单位2人;各县农村公路管理所每单位1人;各县交通局每单位1人,各市县养护公司每单位1人;各高速公路路段运营管理公司每单位1人;各高速公路养护公司每单位2-3人;各高速公路养护监理公司每单位2-3人。
二、报名条件
1、各单位从事桥梁养护管理的相对固定的技术人员;
2、遵纪守法,遵守桥梁养护工作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胜任桥梁养护工作;
4、公路桥梁养护管养单位(指具体承担公路桥梁养护管理任务的公路管理机构、专业桥梁养护管理单位、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从事桥梁养护工程的施工和监理单位)的桥梁养护工程师,应具有三年以上从事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经历,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5、公路桥梁养护监管单位(指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和受其委托承担监管职责的公路管理机构)的桥梁养护工程师,应具有五年以上从事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经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三、培训内容
《公路桥涵养护规范》、《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公路旧桥加固技术简介》、《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公路桥梁日常养护与维护》以及桥梁管理系统应用等。
四、报名方式
请登录河南省交通基本建设质量检测监督站(以下简称省质监站)网站(http://www.hajtzjz.gov.cn/),下载《河南省公路桥梁养护工程师资格申请表》,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打印,同时准备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标准照四张(背面用圆珠笔或铅笔写明姓名,一张粘贴在报名表上,其余照片由初审单位按照汇总表顺序粘贴于A4纸张上,共粘贴三份)。经所在单位同意、盖章、汇总后,报送至初审负责单位,其中:各省辖市、县有关单位的报名材料由省辖市交通局负责初审,农村公路桥梁养护人员需单独汇总;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公司及养护公司、监理公司的报名材料由厅高管局负责初审。各初审负责单位要确定相关负责人,按报名时间安排将初审、汇总后的《河南省公路桥梁养护工程师资格申请表》、《河南省公路桥梁养护工程师资格申请汇总表》及证书报送至省质监站进行资格审查,厅直单位的报名材料直接报送至省质监站,其中《河南省公路桥梁养护工程师资格申请汇总表》需经初审单位盖章。
省质监站地址:郑州市航海中路219号(航海路与嵩山路交叉口西南角);
联系人:乐 斐 雷合才;
联系电话:0371-68871022,68980466。
五、报名时间安排
10月14日 郑州市 开封市 洛阳市 平顶山市 安阳市 新乡市 厅直有关单位
10月15日 濮阳市 许昌市 漯河市 三门峡市 南阳市 商丘市 信阳市 周口市
10月16日 焦作市 济源市 鹤壁市 驻马店市
六、培训考试安排
1、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2、培训地点:河南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南院(郑州市航海中路165号)。
七、注意事项
1、本次培训考核工作,各省辖市、县有关单位由省辖市交通局负责通知;各高速公路路段运营管理公司及养护公司、监理公司由厅高管局负责通知;
2、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3、参加培训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
4、培训考试合格后,由省交通运输厅颁发桥梁养护工程师资格证,并在省质监站网站上公布,进行登记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