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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交通局关于对河南华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三家施工单位通报批评的通知
濮阳市交通局关于对河南华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三家施工单位通报批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19日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各县(区)交通局、高新区交通办,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河南华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濮阳华圆建设有限公司和山东佛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三家施工单位,在2008年我市农村公路建设中分别承建范县S101线-濮城南关项目、南乐县吴黄线第三合同段和华龙区南里商村道项目。以上三家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缺乏质量责任意识,野蛮施工,擅自更改建设标准,致使S101线-濮城南关项目和南乐县吴黄线第三合同段沥青路面过早损坏,华龙区南里商村道项目混凝土路面厚度不够等严重质量问题,沿线群众反响强烈,多次到市交通部门举报,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鉴于以上情况,为了净化交通基本建设市场,进一步增强质量责任意识,经研究作出如下决定:

一、决定将河南华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濮阳华圆建设有限公司和山东佛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打入濮阳市交通基本建设市场黑名单,以上三家施工单位自通报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参与濮阳市辖区内的交通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二、责令范县交通局、南乐县交通局和市农村处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对出现质量问题的三个项目进行整改,尽快消除在群众中造成的恶劣影响。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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