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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道路运输管理行政执法试行“首犯不罚”新机制
我市道路运输管理行政执法试行“首犯不罚”新机制
发布时间:2007年06月05日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为进一步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在坚持依法行政和人性化管理相结合原则基础上,近日,我市在道路运输行政执法工作中试行“首犯不罚”的行政执法新机制。除严重影响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损害合法经营者的正当权益的情况外,对行政执法过程中查出的未随车携带营运证(牌),不按规定悬挂营运标志等7项轻微道路运输违规经营行为实行“首犯不罚”,以帮助为主,只纠章、不罚款,寓执法于服务之中。该机制的运行,深受到经营业户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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