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濮阳交通网>> 信息公开>> 政务公告>>正文内容

关于进行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的通知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机关有关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规定和市政府关于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工作的有关要求,请各单位于2009年5月4日,将2009年第一季度资源消耗统计数据报表报局办公室。从第二季度开始,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将上一季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表》经领导审阅后,报局办公室。局办公室负责机关车辆和车辆用油相关数据的统计填写;局财务科负责机关办公耗材、固定电话相关数据的统计填写;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全局水、电、暖、气相关数据的统计填写,其它局属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办公耗材、固定电话、车辆和车辆用油相关数据的统计填写。各单位在进行数据统计时一定严格依据财务支出数据,不得弄虚作假。
 

 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表》

 

                                                             二〇〇九年五月四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05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观后心情
用户信息中心
栏目导航
  • 找不到相关分类
  • 濮阳生活网
  • 濮阳新闻网
  • 大河濮阳网
  • 大河网
  • 平顶山市交通局
  • 三门峡市交通局
  • 开封市交通局
  • 驻马店市交通局
  • 商丘市交通局
  • 许昌市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