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颁发的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社会监理和试验检测的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本地、市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社会监理和试验检测的补充规定和制度,经地、市交通局批准后贯彻实施。
2、管理本地、市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社会监理工作;负责本地、市公路和水运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及监理工程师和专项监理工程师的资格的预审上报工作;负责本地、市各级交通基本建设工程实验检测室的资质初审和管理工作,参与本地、市施工单位资质的评审工作。
3、对所监督的交通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社会监理、施工单位的组织机构及人员进行初审、审批和管理。并派驻质量监督人员监督检查本地、市社会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试验检测室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人员的工作。
4、参加本地、市交通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文件审查和施工图设计交底工作;参与工程项目招标和评标工作。
5、负责对主管监督工程的交工、竣工质量鉴定,签发《交通基本建设工程交工、竣工质量鉴定意见书》;参加由省质监站主管监督的工程交工、竣工质量鉴定;参加本地、市交通基本建设工程交工、竣工验收;对竣工验收合格及以上的主管监督工程签发《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鉴定证书》。
6、对本地、市所有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抽查;组织本地、市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检查,定期发布工程质量动态,定期向地、市交通局和省质监站报告工作。
7、组织或参与本地、市一般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仲裁本地、市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争端;参与本地、市重大交通工程(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督促检查事故处理方案的执行情况。
8、参与本地、市交通行业“三优”工程的评审工作。
9、组织本地、市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社会监理和试验检测的经验交流、业务培训、技术资询等工作。
站长:许国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