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交通运输局文件
濮交党文〔2011〕25号
中共濮阳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印发《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局属各支部:
《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已经局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1年6月3日
主题词:基层党组织 党务公开 意见 通知
抄送:市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濮阳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1年6月3日印发
中共濮阳市交通运输局党组
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
为切实推进我局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根据《中共濮阳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濮办〔2011〕35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促进党的基层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公开化,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推动交通运输事业科学发展、加快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濮阳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发扬民主,广泛参与。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讲求实效。党内事物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和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向党员公开。公开内容应真实、具体,公开形式应多样、便捷,保证党务公开的实效性和经常性。
(三)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协调运转。积极适应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新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探索党员发挥主题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四)区别对待,分类指导。针对不同类型党的基层组织特点,确定相应的公开内容和形式,提高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公开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
(一)公开内容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本单位重要决策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3.党的组织管理情况。本级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责任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5.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情况,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干部工作规划,干部培养情况;干部管理和服务情况。
6.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廉洁从政教育和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党员违纪违法案件查处等情况。
8.制度建设情况。党内民主决策、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党内制度规定的各项办事程序和工作要求,重要制度的改革和改善情况等。
9.其他应公开的事项。
(二)公开程序
1、制定目录。各单位党组织分类制定党务公开目录,规范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等。
2、实施公开。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依照目录进行,目录规定的事项要及时认真公开。目录外如有需要公开的事项,应制定工作方案,报经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
3、收集反馈。各单位党组织通过公布联系电话、设置意见箱等形式,认真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对意见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反馈,接受党员监督。
4、归档管理。党的基层组织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应及时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三)公开方式
1、会议公开。通过党内情况通报会、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会、党内事务问询会、党员群众代表会、新闻发布会等及时向党员群众通报党内事务。
2、文件公开。运用文件、简报等形式及时公开有关事项。
3、栏板公开。规范设置和充分利用传统的党务、政务公开栏、板报和电子显示屏、触摸屏进行公开。
4、媒体公开。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按规定适时向社会公开。
5、网站公开。利用濮阳交通网,开设党务公开专栏进行网站公开。
6、有利于党务公开的其他有效形式。
党务公开的具体形式,要简便易行、灵活多样、注重效果、便于监督。
(四)公开时限
党务公开时限要与公开内容相适应。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性内容定期公开,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公开一次,每次公开7日—15日;阶段性内容逐段公开,一般在阶段工作完成后10日内公开;临时性内容即时公开。
四、保障制度
(一)建立例行公开制度。列入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由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经市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然后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
(二)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员按有关规定向党的基层组织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对申请的事项,可以公开的,党的基层组织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应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三)建立和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局直属单位党委,要建立党务公开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发布制度,对党员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党务活动,及时举办党务信息新闻发布会,及时公开党务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四)建立和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局直属单位党委要加强对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总结经验,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实行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党的基层组织要聘请一定数量的党代表、离退休党员和普通党员担任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实施经常性监督。
(五)建立和完善考核评价制度。把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和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适时组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及时公布评议结果。
(六)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局直属单位党委,要建立完善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公开或弄虚作假的,要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五、组织领导
(一)健全机制。各单位党组织要建立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事机构,配强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党务公开工作。为加强局党务公开的组织领导,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黄守信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郭庆春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建良 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刘宪军 局副调研员
成 员:赵玉红 市交通战备办公室主任
李世敏 市路政管理支队支部书记、主任
杨国栋 市农村公路管理处党支部书记、主任
牛道威 局机关党支部书记、局办公室主任
许春华 局人事科科长
赵 攀 局直属党委副书记
刘国清 局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吴法尊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党支部书记
贺庆国 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党支部书记、处长
许国卫 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支部书记、站长
苏方乾 市地方海事局支部书记、局长
李杰锋 市城市客运管理处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办公室主任由陈建良同志兼任。
(二)落实责任。基层组织是本级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实行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
(三)分类指导。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是一项新的实践,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总结经验,分类指导,做好不同类型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保证党务公开的内容、制度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盖 章
2011年06月03日
主题词: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意见|通知
抄送:
| 濮阳市交通局办公室 | 2011年06月03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