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为了农民群众的出行(《濮阳日报》刊登)
一切为了农民群众的出行
—濮阳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纪实
截至2009年年底,全市农村公路通车总里程5490.44公里,其中,县道584.05公里,乡道1874.98公里,村道2797.17公里,专用公路234.24公里……一组组辉煌的数字,为濮阳交通人赢来了荣誉与光环。在历年全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好路杯”竞赛中,我市先后荣获了2次金奖,1次银奖和3次铜奖。
农村公路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农村群众的致富路,是广袤乡村的发展路,是城乡统筹的枢纽路。近年来,我市农村公路事业得到飞速发展,我市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较大提高,广大群众非常满意。农村公路“三分建,七分养”。我市认真落实“有路必养,养必见效,有路必管,管必到位”的农村公路养护要求,不断探索和实践农村公路养护措施,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大文章。
创新管养手段 构建长效体制机制
我市是最早被省交通运输厅确定为“全省农村公路建设‘村村通’试点市”之一。截至2002年年底,按当时建设标准(通达至村头),除黄河滩区外,我市在全省已率先实现了“村村通”油路目标。在全省第二轮“村村通”建设高潮中,我市于2007年底按照省定标准圆满实现了所有行政村通水泥(油)路目标。近年来,我市又将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作为为民要办的实事之一向社会进行承诺,要求以实现“乡乡联、县县畅”的目标,重点加强旧路改造和危桥改造,确保“路通桥畅”。截止2009年年底,全市农村公路通车总里程达5490.44公里,公路密度131.11公里/百平方公里。但由于我市农村公路建设起步较早,大部分道路修建于上世纪90年代初,超期服役,损毁严重。据统计,止2009年底,在全市5000多公里的农村公路中,服役10年以上的道路有2227公里,服役5年以上的道路有3521公里,服役3年以上的道路有4181公里。随着我市农村公路建设迅速发展,农村公路里程不断增加,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也进一步凸显。
为此,我市按照“政府领导、交通先行、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理念,进一步明确管养责任主体,落实配套养护资金,创新管理养护手段,在推进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文明创建和组织建立等方面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和有益的实践。按照“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的原则,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通过抓机构成立、人员落实、责任明确和考核奖惩,着力加强县、乡、村三级管理养护组织体系建设,县道由县(区)农村所专业养护,乡村道路由乡镇管养站管理,村道由沿线群众承包养护,形成了“县有所、乡有站、村有养护员”的管养新模式,实现了由建设主导型逐步向建、管、养协调发展的转变。
加强日常管养 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今年夏天的雨特别多,也特别大。每次雨后一早,我市农村公路路上,身穿橙色制服的养护工们,有的忙着清扫路面的杂物,有的忙着培护路肩的边坡,有的抽排边沟的积水,有的忙着扶栽路边的标牌……这是濮阳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一个缩影。我市农村公路的专职养护队伍认真管理、科学养护,告别了以往农村公路“路脏无人扫、路坏无人修、路乱无人管”的状况。
自2007年实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以来,我市基本建立起了“责任以县级政府为主体,资金以公共财政为主体,养护以市场机制为主体,监管以交通公路部门为主体”农村公路管养新体制机制。为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我市加大日常养护力度,在县道上按每2公里配备1名养护员的标准,聘用沿线农民养护员,配备统一的工作服和养护工具,“分段包养”落实日常养护。并在管养路段起讫点路肩外侧设置公式牌,将管养路段名称、管养单位、管养责任人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每月底对养护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时足额兑现养护工人工资,考核不合格的扣除相应工资,并将其奖励给考核优秀的养护工人,以此调动养护工的工作自觉性和积极性。通过初步的探索和实践,我市已逐步形成了“六定、一包、三挂钩”制度,六定即定路段、定标准、定人员、定责任、定奖励、定费用;一包即包养护质量;三挂钩就是管理养护与经费挂钩,与工资待遇挂钩,与年底考核挂钩。通过一系列措施,我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现了规范化、长效化,为农民群众出行提供了便利的交通环境。同时,为切实提高养护工的业务技能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在农村公路系统内部开展了“养护工职业技能竞赛”、“争创优秀养护站,争当模范养护工”等活动,激发了一线广大干部职工立足本职、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干劲。
推进文明创建 彰显典型引路效应
自2006年以来,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文明示范路”和“养护样板乡”创建活动。每年年底,市交通运输部门都要对各县(区)创建路段、乡(镇)进行严格的验收考核,对于创建达标的县(区)、乡(镇)进行挂牌表彰和物质奖励,并对上年度创建成功路段进行复检,对于不能达标的,进行摘牌整改,重新创建。这些被确定的示范路段和乡(镇)在养护上实现精细化,在技术上体现科学化,在管理上实现规范化,在服务上展现人性化。在典型的带动引领下,全市农村公路纷纷按照标准化路段要求,完成了各项管理养护工作,使大部分农村公路路面平整、畅通,路肩边坡稳定顺直,边沟排水畅通无污泥,安全标牌设置完善,路容路貌良好,病害处理规范、及时,一条条“示范路”、一个个“样板乡”犹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目前,全市共创建“文明示范路”42条382公里、“养护样板乡”29个。
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管养水平和服务质量,我市以“好路杯”竞赛为载体,积极开展了“养护观摩”、“集中管养”活动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回头看”活动及路肩培护、平面交叉专项治理等活动,制定方案,建立考核奖惩机制,以活动求实效,以活动促发展,逐步构建了一套具有濮阳特色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系。“争取用3—5年的时间,使全市所有县乡道路达到‘文明示范路’标准;大部分乡(镇)达到‘养护样板乡’标准。”
政策支持引活水 强内借外提质量
养护质量怎么样,关键看效果。解决农村公路养护经费,是养好、管好农村公路的核心问题。“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前,以往农村公路管养工作到位较难,除了养护机制没有建立外,其主要原因就是资金来源问题。体制改革后,为解决好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落实问题,我市多次召开联席会议进行研究探讨。在《濮阳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农村公路养护的实际需要,统筹安排必要的财政资金,保证农村公路正常养护。市人民政府在本级财政预算中,每年安排800万元农村公路养护经费。随着农村公路里程的增加和地方财力的增长,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财政资金要逐步增加。各县(区)人民政府按上年本级财政一般预算的1.5%—3%列支农村公路养护经费,列支额度不足1.5%的,由市财政从税收返还中扣足。”这些规定也与10月1日起实施的《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中“省辖市不低于市本级本年度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1.5%。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并随着地方财力的增长,逐年加大资金投入”的规定相符。《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的资金标准和奖惩措施,成为了我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的一大亮点,更为我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提供了坚强的资金保障。
通过不断探索和实践,我市坚持“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的养护原则,采取多方面、多渠道的方式落实养护资金,逐步建立了政府投资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资金筹措机制。强有力的政策导向引来了“活水”,为农村公路工作注入了不竭的发展动力,解决了农村公路管养难的根本问题,更为正常化、规范化管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
养护资金有了保障,要想不断提高质量,就必须在提升技术含量上下功夫。在市、县(区)交通运输部门不断加大对养护人员的培训力度,定期与不定期的进行“实战演习”。在苦练内功的同时,我市巧借外力,在2010年年初,筹资200余万元向各县(区)农村公路管理部门统一配发了一批养护设备,大大提高了农村公路科学化、机械化管养水平,解决当前农村公路养护设备缺乏、机械化水平低等问题。
加强管理保护 依法管好农村公路
2007年底全市2963个行政村全部通水泥(油)路,实现了“村村通”的目标。我市作为农业地市,农村公路的发展对我市“三农”工作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农村公路的快速发展,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任务日益艰巨,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也日益突出。
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将农村公路建设工作连续多年列入对民承诺的“十大实事”之一,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政策,有力推动了我市农村公路的快速发展。然而,农村公路在法律保护上仍处于多种困境之中,如“农村公路”不是法定名词,公路的概念中没有包含村道;农村公路尤其是村道的保护属法律盲点,保护力度薄弱;道路管养主体不清晰责任模糊;资金筹措渠道不明确;路政执法权边缘化,道路保护难等等。正是由于法律依据不足,实施手段有限,群众意识不强,致使农村公路管理保护环节十分薄弱。为切实解决这些困扰农村公路发展的问题,《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2010年7月30日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10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作为我省农村公路发展史上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全面规范了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资金筹措、管理和保护等内容,为解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填补了我省村道养护、保护主体不明确的立法空白,首次明确了我省农村公路用地范围和建筑控制区,并对在农村公路及其用地范围、建筑工控制区范围的禁止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条例》的颁布,是我省农村公路工作发展史上的里程碑,这标志着河南省农村公路发展走上了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
《条例》的贯彻实施,必将为农村公路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历史意义。
加强宣传,提高爱路护路意识
虽然市交通运输部门把加大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作为关注民生、促进交通事业可持续协调发展的着力点,作为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的有效保障,采取强力措施扎实推进,不断加强日常养护,但随着使用年限的延长,道路会出现自然损毁,农村公路管养成果不能一劳永逸。
为给农村公路管养工作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调动社会各界关注和监督农村公路管养工作,市、县交通运输部门经常组织人员下乡(镇)深入农户大讲发展公路意义、宣传有关政策、讲解爱路护路要求,通过向农村公路沿线分发宣传单、悬挂条幅、粉刷墙体标语、出动宣传车等方式,在广播电视和报刊等新闻媒体上,宣传农村公路改变农村面貌、推动经济发展、给农民带来实惠的事例报道,激发了农民“要致富修公路”“用公路爱公路”的积极性。
同时,以基层养护站为依托,加强宣传,在农村公路沿线积极开展评选爱路护路先进村和先进个人活动,对被评为爱路护路先进的村在其村头公路旁树立“爱路护路先进村”奖牌,对评选为爱路护路先进个人的授予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以带动全社会都来关心交通、爱路护路,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真正由部门行业行为转变成社会公众行为,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现在在濮阳,每条农村公路两边行道树已绿树成荫,来往的行人不但感受到了畅洁绿美安的农村公路给生产生活带来的便利,更切身感受到了国家加大农村基础建设政策,实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惠。在习习微风中,在片片绿荫下,农民群众看着家门口的路,笑了……
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人说:“建设是发展、养护管理也是发展。我们将立足濮阳实际,积极争取更多的项目和资金支持,努力在“十二五”期间把服役期在10年以上的2000多公里农村公路全部改造完毕,以提高道路服务水平,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更多的实惠。”
作者: 来源:市农村处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