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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被国家交通部命名为“全国交通行业文明单位”
我局被国家交通部命名为“全国交通行业文明单位”
发布时间:2008年03月13日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冰雪梅中尽,春风柳上归。在这个富有生机、充满期待的春天里,龙城交通行业文明单位创建又迎来了新的硕果——近日,国家交通部下发〔2008〕80号文件,对2006至2007年度全国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濮阳市交通局被命名为“全国交通行业文明单位”。这是我局连续两届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单位,获得“全国交通系统文明示范窗口”、“全国交通行业‘巾帼文明岗’”之后获得的又一殊荣。 

    近年来,我局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发展交通、增强素质、塑造形象的主要措施,紧紧围绕交通发展这个中心,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学先进、树新风、创一流”活动,加大设施投入,加强组织建设,开展学习培训,创新管理机制,丰富创建载体,取得了显著效果,交通干部职工素质明显提高,队伍凝聚力进一步增强,团结务实、文明高效、勤政廉政的交通形象已经确立,为促进濮阳交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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