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交通运输局文件
濮交〔2010〕15号
关于解除河南华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交通基本建设市场黑名单的决定
各县(区)交通局、高新区交通办,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河南华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08年在我市农村公路范县S101线-濮城南关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管理不力,缺乏质量责任意识,致使沥青路面过早损坏,被列入濮阳市交通基本建设市场黑名单(濮交〔2009〕108号)。该公司被通报批评后,态度端正,针对施工管理中的不足,积极整改,并投入大量的设备及资金,及时修复损坏面层,消除了当地群众的不满情绪。
鉴于以上情况,经研究作出以下决定:
一、责令河南华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对该工程的主要负责人王文宪予以开除处理。
二、河南华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存在问题的工程部位质量负全责,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期限延长两年。
三、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解除河南华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濮阳市交通基本建设市场黑名单,恢复该公司在濮阳市交通基本建设市场的招投标活动。
盖 章
2010年02月05日
主题词:交通|公路|建设|决定
抄送:
| 濮阳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 2010年02月05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