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交通运输局文件
濮交〔2010〕11号
关于印发《濮阳市交通运输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交通局,市直交通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市委、市政府《濮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09—2011年总体规划》的部署及创建文明城市分解的任务,为充分履行交通运输部门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中的职责,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创建长效机制,为交通运输行业科学发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文化条件,经研究制定《濮阳市交通运输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六日
濮阳市交通运输局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濮阳市委、市政府《濮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09—2011年总体规划》文件精神,确保我市2011年跻身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行列,按照《濮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内容和要求,结合我局职责分工和工作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着眼于服务经济建设和全市交通运输工作大局,着眼于促进行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着眼于提高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行业的现代管理水平,以思想道德建设为核心,以构建和谐濮阳为目标,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导向,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薄弱环节为切入点,不断加大领导力度、管理力度、创建力度、宣传力度,动员我市交通运输行业一切力量以实际行动,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并通过在交通运输系统“窗口”行业开展优质服务竞赛活动等一系列组织实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的活动,进一步推进我市交通运输“窗口”行业文明创建,全面提升我市交通运输“窗口”行业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水平,努力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通过近三年努力,使濮阳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城市面貌明显变化,社会风气明显改善,文明程度明显提高,适宜创业发展和适宜生活居住的城市环境基本形成,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指标A级达标率和综合评分在全省城市中处于领先水平,确保‘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荣誉称号,力争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的目标。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创建活动,使濮阳市交通运输行业的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人文环境、生活环境、生态环境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达到或超过《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各项指标,全力推动我市2011年跨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
(一)成立交通运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组织领导,确保该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我局决定成立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理建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
副组长:黄守信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郭庆春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建良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刘宪军 市交通运输局副调研员
栾相彬 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成 员:李世敏 市路政管理支队主任
杨国栋 市农村公路管理处主任
牛道威 市交通局办公室主任
许春华 市交通运输局人事科长
仇文亮 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科长
孙 楠 市交通运输局法制科长
赵 攀 市交通运输局直属党委专职副书记
刘国清 市交通运输局监察室副主任
管卫星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处长
许国卫 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苏方乾 市地方海事局局长
贺庆国 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处长
单良杰 市交通运输局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李怀军 濮阳县交通局局长
刘惠玲 华龙区交通局局长
陈刚强 濮阳市忠信长途汽车站站长
(二)领导小组下设一个办公室和五个工作组
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创建活动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
办公室主任:牛道威(兼)
办公室成员:从办公室、运输科、市运管处、市出租处抽调
对应《濮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中的目标和责任内容,五个工作组及其责任目标分别为:
机关创建组
组 长:牛道威
成 员:从牵头和责任单位有关人员中抽调
责任牵头单位:局办公室
责任单位:机关有关科室和局属各单位
主要任务和责任:
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持之以恒地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和业务知识的学习。
2、定期对干部进行经济、法律、文化、科技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培训教育,理论学习培训有计划、有措施。
3、建立政务公开制度及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并设有联系方式。
4、机关大院要做到环境整洁、环境设施完善,庭院绿化美化,有专人保洁,垃圾日产日清,院内外无卫生死角。
5、室内卫生良好,办公用品摆放有序,楼道整洁、无乱堆乱放乱画现象,门窗无破损、无灰尘,厕所无异味。
6、办公区内无大声喧哗,无不文明行为。
7、按有关规定公正、文明执行公务,简化办事程序,杜绝吃拿卡要现象。
8、完成《责任目标分解表》有关目标责任。
创建宣传组
组 长:赵 攀
成 员:从牵头和责任单位的有关人员中抽调
责任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直属党委
责任单位:各责任科室、各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
主要任务和责任:
1、负责组织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城宣传工作,为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创城工作积极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2、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创城简报宣传工作,印发创城工作简报,及时上报交通运输行业创城信息,并推广典型经验,通报交通运输行业创城动态,推动工作开展。
3、及时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创城工作情况,营造浓厚的创城氛围,形成立体化的强势宣传格局。
4、负责制作局机关开展创城工作的宣传横幅、标语、宣传刊板和宣传橱窗。
公交创建组
组 长:管卫星
责任牵头单位: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责任单位:濮阳县交通局
主要任务和责任:
实现我市公交行业在创建工作中的目标任务:
1、“公交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方面:
(1)公交从业人员知晓我市创城工作;
(2)遵守职业道德,服务标志和程序公开,服务规范,诚信守法;
(3)公交车站站牌完好,用字、注音规范;
(4)车况良好、设施齐全,路别标志清晰、准确,车内张贴乘坐规则、线路走向、线路票价表、投诉监督电话;
(5)车身内外保持清洁;
(6)准点发车,无违章驾驶、停靠等现象;
(7)司乘人员按规定佩带、放置服务证件;
(8)按规定报清站名,用语规范,耐心解答乘客问询;
(9)公交车站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设有禁烟标志的公共场所无吸烟现象;
(10)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2、“市民交通行为”方面:
乘客乘坐公交车做到自觉遵守秩序,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无拥挤、争抢座位等现象。
3、“人际互助”方面:
市民在公交车上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让座,热情为孤、老、残、弱者服务,对外来人员热情友善,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
4、“公交站点布局”方面:
公交站点分布合理,有一站多线的公交站点,方便乘客换乘;市民对公交站点布局和交通便捷程度的满意率高于60%。
5、万人拥有公共汽车数量(标台)方面:
万人拥有公共汽车数量(标台)保持在10标台以上;
6、“交通秩序与管理”方面:
公交站点无非法经营车辆和争抢客源现象;公交车停靠站点安全、规范。
7、公交站方面:
(1)设有宣传创建活动的宣传栏、板报或墙报,有创建活动的宣传标语;
(2)无违章搭建现象,门前责任制落实到位;
(3)无违章占道经营现象,卫生状况良好,站场内商店经营规范,证件齐全,并亮证经营;
(4)无盯人拉客、盯人散发小广告现象;
(5)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和单位铭牌现象;
(6)设有无障碍设施,使用与管理良好。
汽车站创建组
组 长:管卫星
成 员:从牵头和责任单位有关人员中抽调
责任牵头单位: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相关责任单位:市交运集团、市忠信汽车站、市油田汽车站
主要任务和责任:
1、汽车客运站方面:
(1)职工知晓我市创城工作;
(2)车站广场整洁,无拉客、贩票行为发生;
(3)排队购票,秩序良好,售票员不擅自离岗,礼貌待客,服务快捷;
(4)各种服务设施(垃圾箱、厕所、标志牌、广播、休息处、服务台、座椅等)完备、功能良好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站容车貌整洁;
(5)售票窗口售票员不擅自离岗,礼貌待客,服务快捷;
(6)在醒目位置设置咨询、投诉窗口和投诉电话;
(7)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
(8)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9)设有宣传创建活动的宣传栏、板报或墙报,有创建活动的宣传标语;
(10)设有无障碍设施,使用与管理良好。
2、“市民交通行为”方面:
旅客乘车做到自觉排队购票、候车,依次上下车。
3、“交通秩序与管理”方面:
加强对交通客运市场的管理,确保汽车客运站、主要公交站点、超市、商场等重要场所无非法经营车辆和争抢客源现象;道路运输车辆停靠安全、规范。
出租汽车创建组
组 长:贺庆国
成 员:从牵头和责任单位有关人员中抽调
责任牵头单位:市出租汽车管理处
相关责任单位:各出租汽车公司
主要任务和责任:
(1)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知晓我市创城工作;
(2)遵守职业道德,服务标志和程序公开,服务规范,诚信守法;
(3)设有出租标志和服务卡,车内卫生,车况良好;
(4)驾驶员仪表整洁,用语文明;
(5)驾驶员行车时系安全带、不打手机、不吸烟、不吃食物;
(6)计价器完好,按标准收费,主动出具发票,无斩客现象;
(7)无违章驾驶现象,无拒载现象;
(8)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四、工作内容和措施
(一)开展“讲文明树新风 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不断推动创建活动兴起高潮
在行业内广泛深入地开展“讲文明、树新风 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文明素质和服务水平,共同塑造交通运输“窗口”行业文明、安全、整洁、热情、礼貌、秩序良好的新形象,为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活动营造文明和谐的交通运输环境,并以此推动我市通运输行业各项创建指标达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标准和要求。
(二)深入开展“文明行车、和谐交通”、“文明使者”评比优质服务竞赛活动,营造文明有序的交通运输环境
各单位要将“讲文明树新风 创建全国文明城”活动与“文明行车、和谐交通”、“文明使者”评比优质服务竞赛活动结合起来,加大对营运驾驶员文明行车和规范化服务的考评力度,通过全面对驾驶员进行文明行车和规范化经营与服务的考评,不断达到强化对驾驶员遵章守法、文明经营、优质服务等行为的监督和规范化管理。一是严厉查处营运驾驶员不安全、不文明行车和经营行为不规范及服务质量低劣等违法违章行为,狠抓驾驶员遵章驾驶、文明礼貌行车等驾驶作风,不断提高驾驶员自律性和守法性;二是不断树立先进典型,发挥先进驾驶员模范带头作用,引导广大驾驶员争做文明经营、规范服务、文明行车的推动者和示范者,以实际行动主动维护“文明、礼让、守法、有序”的良好交通秩序。要切实通过深入开展“文明使者”的评比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遏制和消除营运中驾驶员不文明、不安全行车行为,进一步促进行业文明行车、规范经营、优质服务,为创建全国文明城营造文明安全行车秩序和优良运输环境。
(三)持之以恒地开展“文明排队日” 宣传教育和维护秩序活动,把交通行业秩序文明建设不断推向前进
推动 “文明排队日”活动深入开展,继续在人流集中的公交站和长途客运站等主要客运场所开展以“自觉排队、文明礼让、和谐交通”为主题的“文明排队日”宣传教育和维护秩序活动,宣传和引导乘客在乘车中自觉排队、文明礼让,推广排队候车的文明风尚,并开展扶老携幼和让座宣传活动,为乘客提供导乘等优质服务,持之以恒地把交通行业秩序文明建设不断推向前进,积极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创造安全、文明、畅通、和谐的交通秩序。
(四)深入拓展“城乡清洁工程”,打造文明、有序、清洁公共交通
以开展“城乡清洁工程”活动为载体,大力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和文明交通工程,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治理交通行业乱象行为,落实长效管理机制,为创建全国文明城打造文明优美整洁的交通出行环境。一是要加大对行业不文明、不安全行车等交通秩序乱象行为的整治力度,特别是采取有效措施对重点服务场所的公交车、出租车不文明、不安全行车和乱停乱靠等行为进行全面规范治理,创建文明、安全、畅通、有序和规范经营的营运秩序。二是加强车容车貌管理,不断完善各种服务设施和设备,使营运车辆以整洁的车容车貌为乘客提供文明舒适、和谐的乘车环境,树立公共交通行业文明、清洁、整齐、优美的形象。三是强化对运输站场设施的清洁维护和管理工作,及时清理和纠正运输站场交通秩序混乱、站牌站杆等设施设备设置凌乱、环境不整洁等不符合城乡清洁工程、创建全国文明城标准和要求的现象,营造我市“洁、齐、美”的公交出行环境。四是完善和健全开展“城乡清洁工程”的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遏制“五乱”回潮,确保我市交通运输“窗口”行业整齐、优美、清洁、文明。
(五)整顿交通运输市场,创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环境
要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打击以无证、超载营运、争抢客源等非法经营活动为内容的专项治理活动,尤其是要重点清理、查处非法营运的人力三轮车、两轮摩托车、小型面包车,全面整顿交通运输客运市场,维护良好运输客运秩序。
(六)健全和完善交通运输行业服务设施、设备
服务设施、设备的完善和优化是开展优质服务,创建全国文明城的一个重要手段。为此,在创建活动中,公交、出租汽车、长途客运行业要在开展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基础上,要不断对站场(亭)和车辆的设施、设备进行健全、完善和优化,力争使交通运输行业服务设施、设备上一个新台阶、新档次,成为创建全国文明城活动中一道迷人丽亮的风景线。
(七)强化监督检查,抓好群众投诉和反馈工作,严查行业中各种不文明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低劣行为
聘请社会监督员,通过社会参与来多方面对行业经营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促进行业经营服务行为不断地标准化、规范化。
(八)层层签订责任状,进一步分解和落实责任
为了扩大创建工作活动的参与面,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同时激励先进,鞭策落后,各行业管理部门、各运输企业要根据自身责任和任务分别与其管理的相关运输企业或其管理的基层单位、管理人员、驾驶员要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奖罚责任,促使交通运输行业创建工作全面、认真、扎实、有效地开展。
(九)分解创城目标,制定达标考核测评办法
将交通运输行业创城责任测评内容进一步量化、细化到各责任部门和企业,同时制定创建达标考核测评办法,对各责任部门和企业实行跟踪监督考核和测评,确保创城责任全面落实到位,不留有死角,做到万无一失。
(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创城氛围。
创建宣传组、各责任单位要通过报纸、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对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创建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和追踪报道,并通过媒体报道和宣传,树立创城先进典型、曝光行业不文明行为,以强大舆论工具约束交通行业经营服务行为,以此促进交通“窗口”行业形象不断提高,达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和标准。
五、实施步骤和工作重点
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工作,分四个步骤进行:
第一,规划部署,全面启动(2010年1月底前)。制定创建工作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和完善创建目标管理责任制,形成高效运转的创建工作机制。把“三优三创”竞赛活动作为创建工作的载体和抓手,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会,全面部署新一轮的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广泛开展创建工作宣传。严格综合考评,推动创建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第二,深入推进,重点突破(2010年2月—12月)。以“五一”、元旦、清明、端午、中秋等小长假和“十一”、春节长假为契机,各单位深入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对存在明显差距和不足的项目查找原因,对薄弱环节进行重点专项整治,创建活动有记录,全力打好创建攻坚战,不断掀起创建工作高潮,提高创建工作达标率。对检查不达标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并要求其限期达标。认真做好2010年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
第三、巩固成果,组织申报(2011年1月—5月)。对照测评体系和任务分工查遗补缺,高质量完成创建资料建档工作。认真准备汇报材料,开展模拟测评,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全面做好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工作。
第四、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活动要有记录、有专人负责,积极迎接市文明办的“月检查、季评比、年考核”的督导检查,并争取在全市考核中明列前20名,决不在后4名行列。
六、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体制,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创建工作,坚持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建设,形成相对稳定的创建工作队伍。建立各级创建工作层级目标责任制,落实各级创建工作职责,确保创建工作组织协调有力。
(二)强化考核管理,确保创建任务和责任的落实。量化分解创建工作的主要任务,将责任落实到各部门,使创建工作目标清晰、职责分明。要有效督导检查各单位工作进度,及时发现、研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推动创建工作常态化、科学化。
(三)搞好创建工作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广大群众的宣传引导,加大对群众文明行为的宣传教育,形成各方面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生动局面,全面提高广大群众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四)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创建工作合力。各责任单位要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既分工负责,又互相合作,积极主动协调开展各项工作。同时强化检查,督促和考评,确保创建工作有条不紊顺利进行。
盖 章
2010年01月26日
主题词:交通|创建|文明城市|方案|通知
抄送:濮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
| 濮阳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 2010年01月26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