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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交通局文件
濮交〔2007〕163号

关于印发《濮阳市公路水运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交通局,高新区交通办,局属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濮阳市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精神,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市公路桥梁、水运码头、渡口实际,制定了《濮阳市公路水运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组织实施。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六日
濮阳市公路水运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濮阳市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濮政办〔2007〕75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巩固已取得的成果,结合我市公路水运交通设施以桥梁为重点的在建和投入使用的公路、桥梁实际特点,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突出重点,密切配合的原则,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关注生命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以在建和投入使用的桥梁安全为重点,以遏制建设及管理安全事故为目标,做到思想上警钟长鸣,制度上严密有效,技术支撑上坚强有力,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全面提高公路水运基础设施以桥梁为重点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水平,为全市工程建设扩管理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排查工作组织领导,成立以牵头单位市交通局主管领导为组长,市发改委、建委、水利局、公路局主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工作任务,落实排查责任,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同时明确一名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本部门管理养护的桥梁安全隐患排查、上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交通局运输管理科(联系电话:4622071),具体负责全市公路、水运基础设施隐患排查汇总、上报。
三、排查范围
排查范围包括以桥梁为重点的所有在建和投入使用的公路、桥梁工程,主要有:(1)跨河大桥和特大桥梁;(2)大跨径圬工砌体桥梁;(3)地质地形复杂的桥梁;(4)交通繁忙特别是超限超载车辆行驶较为集中的桥梁;(5)高路堤、深路堑、地质复杂路段的桥梁和在建公路工程;(6)水运码头、渡口。
四、排查内容
(一)在建桥梁及其它公路基础设施排查内容包括:
1、基本建设程序: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工程项目批准部门、时间、程序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招投标行为是否规范等。
2、勘察设计:检查勘察设计的深度和基础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是否认真执行公路、桥梁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款;水文、气象、地质等勘察设计工作的深度和基础资料是否完整、可靠等。
3、项目管理:检查项目业主管理是否规范;制度是否健全;招投标文件是否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提出明确要求;工程有无转包和违法分包;质量和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监理工作是否到位;试验数据是否真实、可靠等。
4、工程实体质量:主要检查结构物强度,并按规范要求进行现场取样检验;施工便道(桥)以及其它大型临时工程的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到位;大型机械设备进场是否验收、登记;各类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的沉降、位移和应力是否监控等。
5、工程原材料:检查原材料是否合格,试验检测数据是否真实、可靠,特别是砂石、水泥的规格和质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施工工艺:检查是否严格按施工工艺操作;是否满足工程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的要求;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施工工艺和工序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经过审查和论证;质量安全技术交底是否到位等。
(二)投入使用的桥梁排查内容包括:
1、是否明确桥梁养护管理的责任单位和监管单位;
2、是否对桥梁技术状况和病害定期进行技术检测,并建立完整的管理档案资料;
3、是否落实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并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桥梁养护维修;
4、是否对行驶桥梁的重车实施超限超载监控和治理;
5、对已确认的危桥是否采取相应的管制及监测措施;
6、是否按规定建立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五、实施方式
本次排查采取单位自查的方式进行。市政工程桥梁由市建委负责组织;国、省干线公路的桥梁由市公路管理局负责组织;农村公路的桥梁按隶属管理权限分别由市水利局和市地方道路管理处负责组织;码头、渡口由市地方海事局负责组织。各自查单位应于2007年11月10日前,将排查出的隐患列出明细表及自查报告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上报的突出问题组织复查和抽查,并将复查、抽查结果于11月22日前汇总上报市发改委。
六、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把本次排查工作列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主管领导要靠前指挥。
2、明确责任,建立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单位应明确各管理权限内桥梁建设和养护管理的责任单位和监管单位,并在桥梁明显位置予以公示。一旦出现跨桥事故,要依法严厉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3、制定方案,制定符合各单位实际的具体工作方案,系统研究和跟踪各管理权限内桥梁的技术政策、设计、施工、养护管理和使用情况,建立确保桥梁等基础设施安全建设和使用的长效机制。
4、严防死守,加强对存在安全隐患危桥的通行管理。对存在通行安全隐患的危桥、险桥,各单位要立即研究提出具体的车辆通行或交通管制方案。对安全隐患较为严重的危桥,要立即协调公安交管部门实施交通管制,禁止或限制车辆通行。对于仍能维持使用的危桥,要在桥头设置明显的限载标志,通过多种渠道向司乘人员发出警告。必要时,派专人值守,防止事故发生。
5、建立健全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单位要尽快制定以预防和处置桥梁事故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职责和程序。桥梁养护管理单位要单独制定针对重要和特大型桥梁的应急预案。对于技术状况为四、五类的桥梁,以及超过使用年限的危旧桥梁,除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外同学应分别制定应急交通组织方案,一旦事故发生,确保能够及时救援受困车辆和人员,疏导交通。
6、认真填写《投入和在建公路桥梁调查表》,一桥一表,不得漏项,如有特殊原因要说明情况。
 
 
 
 
 
 
 
 
 
 
投入和在建公路桥梁调查表
 
       县(区)       

桥梁类型

 
 
桥梁及所在
线路名称
 
桥长、宽(米)
 
设计荷载
 
设计使用年限
 
项目审批单位
 
设计单位
 
承建单位
 
管理单位
 
开工时间
 
监理单位
 
竣工时间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
 
验收时间
 
桥梁技术状况
 
目前交通量及前景预测
 
 
 
有无出现
 故
 
 
 
安保措施及应急预案
 
 
 
  
 

 

 

盖    章
2007年11月06日
主题词:交通|公路|桥梁|通知
    抄送:
    濮阳市交通局办公室
2007年11月06日印发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15日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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