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交通局文件
濮交〔2007〕171号
关于对华龙区交通局等五个单位政风行风热线电话无人接听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交通局、高新区交通办、市直交通各有关单位::
11月16日,市效能办对全市政风行风热线电话进行了暗访,发现交通部门县区24小时值班电话中,华龙区交通局电话4491216、4462719无人接听,高新区交通办电话4616454、6689800无人接听,濮阳县交通局电话3211528、3210269无人接听,南乐县交通局电话6227910、6221440无人接听;市运管处电话4625212无回复。此情况于11月21日被《濮阳日报》进行了登载,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严重损害了交通形象。
对此情况,局领导高度重视,党组书记、局长张理建专门就此事作了重要批示,要求查明情况、落实责任、进行追究,制定整改措施,向市效能办汇报处理意见和整改结果,并通过濮阳日报公布整改情况。
鉴于上述问题,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华龙区交通局、高新区交通办、濮阳县交通局、南乐县交通局和市运管处五个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责成所在单位对九名值班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市局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风行风热线电话是交通行业服务社会的窗口,是沟通交通部门和广大群众的桥梁,各级交通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局各项制度的要求,切实加以改进。为防止类似事件的再度发生,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级交通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政风行风热线电话的服务情况,作为政风行风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得力措施,狠抓整改落实,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政策棚架问题发生,树立交通行业良好形象。
二、市局将把政风行风热线电话的服务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内容,各级交通部门要认真落实24小时电话值班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热线反映的问题不得推诿,要认真落实解决,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提升行业管理水平。
三、各级交通部门要按照分级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高度重视政风行风建设的督查工作,通过督查切实解决政风行风热线电话存在的问题,以改进工作和促进效能、政风、行风建设。对敷衍应付、推诿拖拉、群众意见较大的单位,市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四、各级交通部门要不断总结经验,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把“政风行风热线”办成联系群众的桥梁,了解民意的渠道和树立交通行业形象的窗口。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盖 章
2007年11月23日
主题词:交通|政风行风|机关效能|通报
抄送:市纠风办、市效能办,省厅监察室。
| 濮阳市交通局办公室 | 2007年11月23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