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交通局文件
濮交〔2007〕173号
关于开办《交通之声》栏目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充分展示我市交通建设成就和交通人物风采,宣传交通政策法规,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交通职能,熟悉交通知识,进一步加强交通与群众的联系,为新形势下推动交通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经我局和濮阳人民广播电台协商,决定联合开办《交通之声》栏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栏目时间
自2007年12月开始至2008年11月结束。每周播出一期,每期10分钟,每周的星期五7:15~7:25首播,9:15~9:25和18:15~18:25重播。
二、栏目内容
1、交通新闻:通过交通信息、交通局长方略、交通执法经验交流、交通改革热点等报道,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交通部门的各项职能,进而为我市交通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鼓与呼,为新形势下的交通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人物风采:针对典型人物的报道,侧重人文关怀,注重典型细节,展现人物最朴素的品质精神,多侧面反映交通工作者全方位的生活状态。
3、政策法规:通过对政策法规的介绍,达到宣传交通法规的目的,使广大群众学法、懂法。
4、交通史话:让人民群众了解濮阳交通史。
5、交通知识:着重介绍道路交通管理安全术语。
三、参与方式
市局建立宣传网络,稿件由局机关和局属单位轮流提供(具体安排见附件)。我局若有大型活动邀请电台记者参与采访报道。
四、具体要求
1、各单位(科室)要充分认识到,在濮阳人民广播电台开办《交通之声》栏目,是树立交通行业良好形象的一个重要平台,是增进社会各界对交通工作理解和支持的一条重要途径。各单位(科室)要把交通宣传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时向《交通之声》栏目供稿,每期2000字以上。
2、各单位(科室)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围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发展交通、服务社会”的主题,深入挖掘本单位(科室)典型交通信息和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先进事迹,确保栏目主题鲜明,内容生动活泼,雅俗共赏。上报材料必须认真整理,经本单位(科室)领导同意后,于每周三前报局办公室审核。
3、各单位(科室)要注意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自觉收听《交通之声》栏目。通过收听,使广大干部职工及时掌握交通工作的新动态、新情况,增强爱岗敬业意识、树立无私奉献精神,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以更高的工作标准、更实的工作作风更好地担负起自己的工作职责,为实现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交通之声》栏目播出时间安排表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盖 章
2007年11月28日
主题词:交通|交通之声|通知
抄送:
| 濮阳市交通局办公室 | 2007年11月28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