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交通局文件
濮交〔2008〕93号
关于印发《濮阳市防汛交通运输保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交通局、市直及油田有关单位::
现将《濮阳市防汛交通运输保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八年五月三十日
濮阳市防汛交通运输保障方案
为认真贯彻全市防汛工作会议精神及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切实做好今年的防汛交通运输工作,确保我市公路畅通及防汛抢险运输任务的完成,现制定交通运输保障方案。
一、市防汛抢险救灾交通运输领导小组
组 长:张理建(市交通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郑蒲华(市公路局局长)
刘宪军(市交通局副局长)
栾相彬(市交通运输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成 员:巴朝庆 仇文亮 张玉霞 吴法尊 苏方乾
许国卫 刘慧玲 李怀军 贾建岭 郭士峰
孙庆宏 刘建华 孟同恩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王永兰任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4625203(昼夜)4625212 13938310792。各成员单位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同时制定防汛工作方案。
二、车辆、船舶调度安排
1、濮阳县、范县、台前县所属车辆、船舶分别由县防汛指挥部统一下达任务,县交通局负责调度,当本县车辆不能满足时,要及时与市防汛交通运输办公室联系。
2、清丰县所属车辆保障范县。华龙区、高新区所属车辆保障濮阳县。南乐县所属车辆保障台前县。市直车辆由市防汛指挥部统一调度,以备支援沿黄滩区防洪运输应急。
中原油田所属车辆主要承担内部防汛任务,需要时由市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
当地运输车辆不能满足防汛抢险救灾时,应及时上报市防汛指挥部和市交通局防汛办公室,以便请示省交通厅和上级有关部门向外地求援。
3、根据市防汛指挥部对交通系统的要求,各县(区)公路局、直属工程处、农村公路管理处要做好充足的物料储备工作,时刻准备防大汛、抢大险。要在汛前采取措施,对阻水桥涵尽快改建,对危险桥涵和路基进行整修加固,保证标准内洪水正常运行,遇超标准洪水有迂回通行方案和抢修措施。要在汛期对所辖公路、桥涵及通往各险点、险段、控导工程的防汛道路、交通要道,滞洪迁安,物资运输等通行道路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公路畅通无阻。防汛道路分布以各县防洪预案中图示为准。
三、为确保防汛交通运输任务的完成,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1、有防汛任务的单位,都要成立抢险救灾运输领导小组,做到人员、车船组织落实到位,一旦防汛任务下达,车船必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五部车以上执行任务时,要有负责人带队。
2、凡是防汛运输车辆和指挥联络车辆,由市防汛交通办公室发给防汛通行证,粘贴防汛通行证的车辆,在防汛期间执行防汛任务时任何单位不得设障检查,因检查延误防汛时机将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3、对于汛期承担运输任务的车辆油料供应运输费用问题,各车队与当地防汛指挥部后勤组联系。
4、在汛期执行抢险救灾运输等任务的车辆,途中若遇到洪水被阻或其它原因使车辆不能通行时,要及时与当地交通防汛机构联系。
5、防汛工作,事关大局,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我市今年汛期降水量比常年偏多,一定要克服防汛年年提,年年老一套的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确保今年的度汛安全,要切实加强领导,严密组织,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看得高于一切,随时迎战可能出现的各类洪涝灾害,确保安全度汛。
6、对于在汛期做出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于无视纪律,玩忽职守,给国家和人民财产造成严重损失者,要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1.公路防汛抢险组织
2.濮阳市直油田抢险救灾车辆编队表
3.濮阳市直单位及编队负责人
盖 章
2008年05月30日
主题词:交通|防汛|运输|方案|通知
抄送:省交通厅、市防汛指挥部政委、指挥长、副政委、副指挥长。
| 濮阳市交通局办公室 | 2008年05月30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