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发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危险货物运输)
配发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危险货物运输)
(1)办理程序
领取表格填表并到本单位盖章,在本单位进行外观检查,检查合格后,持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取得合格的检测证明(新车持出厂合格证明复印件)、到市交通局二楼运政服务大厅办理相关营运手续。
(2)需携带的相关证件
危运车辆新增表、机动车登记证书,有效期内行车证,司机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押运员押运员证,槽罐车持有相关部门发放的检测报告或使用证书,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卫星定位安装证明,车辆照片,运输介质安全卡。
(3)收费标准及依据
工本费10元,豫发改收费<2005>1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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