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交通局文件
濮交〔2008〕192号
关于进一步加快汽车客运站计划项目建设进度的通知
各县(区)交通局,飞龙站务公司::
按照河南省交通厅与省发改委联合下发《关于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切实加快公路运输场站建设的意见》,2007年我市清丰社会汽车站、南乐社会汽车站、范县社会汽车站、飞龙站务公司台前汽车站,市长途汽车站先后被批准立项建设,2008年台前社会汽车站也被省批准立项建设,第一批补助建设资金均已到位。省厅要求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由于种种原因,目前我市各车站建设进度缓慢。对此市局提出如下要求:
1、各县要高度重视场站建设工作,对2007年省已批准建设的南乐社会站、清丰县站、范县社会站、飞龙站务公司台前站、台前社会站要尽快开工建设,力争年底前主体完工。同时,各车站要在11月15日前建设方案市报交通局审批,市局将在月底前报省厅备案。市长途汽车站建设方案要在本月15日前完成,月底前上报省厅。
2、对2009年需申请的建设的项目,要严格按照省发改委、省交通厅《关于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切实加快公路运输场站建设的意见》要求,在严格论证的基础上,认真编制项目申请报告,与县发改委联合行文上报市发改委、交通局审批。对已立项建设没有完成的县,不再审批新的场站建设项目。
3、要严格落实建设进度月报制度,对2007年批准建设项目,每月23日前向局计划科报送汽车站建设进度表(电子表格下载及报送邮箱pyjtjhk@sohu.com,密码:4625210)。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五日
盖 章
2008年11月05日
主题词:交通|客运站|建设|通知
抄送:
| 濮阳市交通局办公室 | 2008年11月05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