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水运通航通告、警告、设置禁航区项目
发布水运通航通告、警告、设置禁航区项目
(一)办理程序
1、施工单位书面申请;
2、海事部门审查书面材料;
3、海事部门考查施工水域;
4、批复。
(二)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
2、可行性报告及相关文件材料;
3、其它部门批复。
(三)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上一篇:省际水路运输企业设立项目 下一篇:汽车或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