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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禁出租车乱涨价的通知
关于严禁出租车乱涨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年01月21日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各出租公司(车队):

近日,我市雪雾天气增多,一些出租车司机借机哄抬运价,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当前,2008年春运即将来临(元月23日-3月2日),为给广大乘客提供安全、便捷、满意的出行服务,维护文明窗口形象,现就加强出租车运价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出租车必须按计价器合理收费,不准以雨、雪、雾等恶劣天气为由,擅自抬高运价。

二、今年春运期间,尤其是春节前后,严禁涨价。

三、保持车容车貌整洁,营运标志、设施齐全,礼貌待客,文明服务,严禁拒载。

违反上述规定者,被乘客投诉,一经查实,将依据《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给予200元---1000元罚款。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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