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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收2008年度交通规费的通告
关于征收2008年度交通规费的通告
发布时间:2007年12月21日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按照省交通厅的统一安排,我市2008年度交通规费已经开始征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家交通部、省人民政府《关于在燃油税正式实施前切实加强和规范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和财政部、交通部关于全国统一规范养路费专用收据和样式的文件精神,继续切实加强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机动车均要按规定缴纳公路养路费,其所有人是缴费义务人,未按规定缴纳公路养路费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

  二、优惠办法。2008年元月31日前,正常缴费车辆一次性缴清半年交通规费的,汽车优惠1个月费额,拖拉机优惠2个月费额;一次性缴清全年交通规费的,汽车优惠2个月费额,拖拉机优惠5个月费额;2008年2月1日起,将不再优惠,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三、缴费地点和联系电话。为方便车主缴纳交通规费,全市八个征收站点在集中缴费期内双休日正常办公,希望各有车单位和个人及时就近缴纳。

  濮阳市交通规费征稽处           电话:4628065

  高新区交通规费征稽站           电话:8950076

  华龙区交通规费征稽站           电话:4491829

  濮阳县交通规费征稽所           电话:5350062

  清丰县交通规费征稽所           电话:7202666

  南乐县交通规费征稽所:          电话:5311116

  范县交通规费征稽所:            电话:5269001

  台前县交通规费征稽所:          电话:2260118


  特此通告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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